胜煜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执业15年经验丰富,擅长经济合同纠纷,债务欠款纠纷,离婚诉讼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近成功办理一起矿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终努力双方调解,回款13万元。天津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于2021年8月签订编号为210806的《锡矿购销合同》。该合同签订后,贵州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了5万元保证金,后再未履行合同义务,经天津公司多次催告未果,在此期间产生了堆存费、融资成本等各项费用,天津公司遂提起诉讼。经杨律师在庭上据理力争,在庭下耐心调解,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贵州公司支付天津公司补偿金130000元调解结案。
代理矿石买卖违约案耐心调解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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