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是指企业在从事劳务承包、施工活动中所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分为专业作业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两个类别。专业作业资质按照作业专业类别和设备类型设臵;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工程类别和技术特点设臵。
二、资质等级与条件
1.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2.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三、人员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3. 现场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如质量员、安全员等。
4. 特殊工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认证,如电工、焊工等。
四、注册资本与净资产
1. 专业作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
2. 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
五、技术设备与设施
1. 专业作业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如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
2.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六、安全生产条件
1.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3. 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4. 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规定。
七、承包工程范围
1. 专业作业企业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相应作业分包业务,但不得再次进行转包。
2.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但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八、申请与审批
1. 企业申请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注明理由。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天津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申报标准
天津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4小时前
1天前
2天前
3天前
12月12日
12月11日
12月10日
12月10日
12月9日
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