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中专(含同等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实习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
1、培训内容:物业管理的交接、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物业管理费用的制定、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资金的管理、房屋构造与识图、房屋修缮预算、综合经营服务、职业道德。
2、培训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颁培训教材。
3、培训师资:国家相差部门审核认定的资深物业管理专家、高等院校知名教授。
四、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鉴定考试分理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各项成绩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天津物业管理员报考条件
天津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5月14日
5月13日
5月11日
5月10日
5月9日
5月7日
5月6日
4月24日
4月21日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