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列举网 > 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 > 天津落户~人才引进
天津
[切换城市]

天津落户~人才引进

更新时间:2016-07-28 10:55:33 浏览次数:161次
区域: 天津 > 南开 > 万兴街
公司名称:天津华宸落户中心
:13672086506
联系老师:孔老师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兴泰路交口众望大厦A座-1107室
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另外: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
办事程序:
1、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2、经研究批准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地局级以上)发商调函;
3、持商调函到调出单位所在地主管人事部门并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4、持人事档案、同意调出函到区人力社保局审档,审查人事档案合格的,填写《人才流动呈报表》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各一式两份),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上报区人力社保局;(注:落单位集体入户的需提交入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区人力社保局持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向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地局级以上)开具调令(一式三份);同时向市公安局户籍处做迁入审批预审工作(7个工作日),合格的,发放入户准迁证。
6、持调令、入户准迁证回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分别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户籍关系及入户迁移手续;
7、区人力社保局持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工资关系以及入户迁出证明到市人力社保局换信后再由区人力社保局开具干部介绍信交接收单位。
8、持区人力社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调出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非国有经济单位主管部门:区人才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9、持入户迁出证明到区公安部门办理登记落户手续。
天津其他生活服务相关信息
2天前 刷新
注册时间:2016年04月16日
UID:286022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