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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第二期开始受理及申报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6-07-26 11:42:42 浏览次数:65次
区域: 天津 > 南开 > 万兴街

公司名称:天津华宸落户中心
:13672086506
联系老师:孔老师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兴泰路交口众望大厦A座-1107室
申报资格
1. 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入户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入户)。(公安局窗口审核);
2. 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3.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请人网站自测分需超过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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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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