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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天津积分落户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6-07-16 09:36:54 浏览次数:65次
区域: 天津 > 南开 > 万兴街
公司名称:天津华宸落户中心
:13672086506
联系老师:孔老师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兴泰路交口众望大厦A座-1107室
三.申报资格
1. 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有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

3.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房产(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 、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入户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   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入户)。

5.居住证积分达到140分。


四.窗口受理

单位申请人请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进行前置审核。

2. 公安部门前置审核后,到人力社保窗口递交材料。

3. 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经办人再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     服 务窗口;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再     受理。

4. 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新增公积金管理中心、知识产权局两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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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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