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无论逃到哪里,法律这张网都会找到你,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讲述一个有关集资罪的,希望对大家有个警示的作用。
:2月25日下午,警察将一名在菜场打杂的小工带走了,而这名小工居然是涉案7000多万元的一名女逃犯!据菜市场人说:“她原本是在菜场门口卖青菜的,前段时间,她来我这里想找份打杂的活,我见她人挺老实的,干活也卖力,就留下了。真没想到她以前会那么有钱。”雇佣王某某的老吴是府前菜市场一名水产商。虽然王某某已经被警方带走两天了,但提及自己眼皮底下藏着的这名千万级“女富豪”,老吴似乎还没回过神,仍是一脸惊讶。到底这名菜场打杂小工王某某是何人?据王某某落网后交代,2013年至2015年间,她和其丈夫通过在河南商丘开的一家公司,以投资之名开始非法集资。短短几年,他们就非法集资了7000多万元!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一对夫妻。然而,王某某夫妻俩的投资却失败了,巨大资金“窟窿”引发了投资者的恐慌,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随后,王某某的丈夫被警方抓获归案了,而已是惊弓之鸟的王某某则一溜烟跑了。之后的三年,王某某一直在国内多个省份隐姓埋名躲藏追查,昔日的“女富豪”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前段时间,王某某逃到丽水,先是在府前菜市场门口摆地摊卖青菜,之后为了多赚一些钱,她便找到了老吴,希望能在他那混口饭吃。结果,没干多久,就被警方注意到了。2月25日,在确认了王某某的身份后,警方实施了抓捕,而当时,王某某刚骑着电动车为老吴送了一批货,结果连头盔都没来得及还给老吴,她就被民警带走了。这几年我真的吃了很多苦,整日担惊受怕的。现在也算一种解脱了……”王某某说,外逃的这三年里,她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只要看到警察,听到声,她就会吓得浑身发抖。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精神早已崩溃”。而现在落网了,她反而感觉轻松了一些,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目前,丽水莲都警方已与河南商丘警方取得联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被押解回河南。
什么是集资罪?集资罪的标准?
【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罪的标准】
1、司法实践中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2、集资是通过使用方法实施的。所谓使用方法,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的资金的行为。在实践中,犯罪分子使用方法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是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纷繁复杂、投资法制不健全的空子进行的。如有的行为人谎称其集资得到政府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有时甚至伪造有关批件,以骗取社会公众信任;有的大肆登载虚假广告,引起社会公众投资盈利心理;有的打着举办集体企业或发展高科技的幌子,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优厚的红利为诱饵;有的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企业计划。只要行为人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
3、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集资罪的相关内容的介绍的,希望对大家有个警示的作用,如果你想要咨询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登陆www.js***或者拨打18630816849与曹友志律师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