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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哪些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

更新时间:2019-02-25 14:21:15 浏览次数: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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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离婚的纠纷案件中就是因为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不清,那么对于离婚纠纷中哪些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你知道吗?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离婚纠纷中哪些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纠纷中哪些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以下5中财产,离婚时不能平分:
  
  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
  
  2、赔款或补偿:这个其实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补偿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法定私人的补偿则不算,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说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个人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平分的。
  
  4、继承所得: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被平分。
  
  5、赠与所得及其他法定情况:赠与的物品视为受赠方私人所有,比如,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房屋,即使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房屋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平分。
  
  另外,其他法定情况比如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配,或其他由法院宣判无权分割的财产。
  
  按道理说,可分配的财产一般作平分处理,但是如果有婚期内一方有无故不工作(即不照顾老人小孩,赋闲在家)、吸毒、、家暴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的,在分配财产时会被作少得或不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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