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规中提到:“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新规从法律层面上约束赡养人或养老机构注重老年人精神需求,保障老年人晚年也能享受到亲情的幸福感。不仅在物质生活方面满足老年人要求,而且将精神赡养着重提出,这也是我国养老制度的标志性进步。
新规规定的很具体,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是约束,也算是提醒。关注老年人的精神层面,是社会进步的有力证明。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提供老年人活动场所也是关爱老年人精神层面的表现。
【照顾老人】
1、生活照料:
熟悉全部家务工作程序,完成日常家务劳动,合理安排家庭的日常生活。 针对不同家庭的饮食习惯制作三餐 根据老人不同的身体状况,提供不同的饮食:如糖尿病饮食、心脑血管病饮食等。
2、运动陪护:
陪同老人户外活动、就医看病。
3、疾病护理:
褥疮的预防及护理。 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症、脑血管病后遗症(偏瘫)的家庭护理。
“孝心是为人之本、人都有终老的时侯,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年人的生活”针对社会老龄化现象,公司重点发展为老年人或老年病人服务项目,培训了一大批在医院或在家庭陪护老人、护理老年病人的专业人员,着重对陪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素质和护理技能的培训,要求每一位陪护人员怀揣一颗热情的爱心!视老人或病人如亲人,做到精心、耐心、细心的服务!
信誉保证:
一旦签约,我们保证客户在一年内正常用工不空岗,家政服务员不管以什么原因或者任何借口提出不干,都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等到公司把新人员替换到位,她才能下来,这样您就不用常常担心家政服务员会突然不干了。“诚实守信、热忱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您的满意就是我们大的进步,正规化高质量的家政服务将从我们幸福家缘中得到真正体现!
更多公司内容请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 @幸福家缘家政公司 会有更多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