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兴业法务您身边的法律管家
天津
[切换城市]

兴业法务您身边的法律管家

更新时间:2020-04-26 10:54:15 浏览次数:177次
区域: 天津 > 和平 > 新兴街
类别:法律顾问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73号嘉利中心
兴业法务与您分享法律小常识:

《刑法》*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非。

*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

假药范围包括:

所含成份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冒充或者以他种冒充此种,变质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范围包括:

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其他不符合标准的。

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按“假药”论处

根据新修订《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的,可以免于处罚。

给亲朋好友代购国外的、国内还未审批物:

中国药科大学教授邵蓉解读:这种情况不叫代购,如果说是进出国(境)是方便给他的亲朋好友带药,一直不在禁止之列,是可以的。

职业化的代购是不允许的,它是一种销售的行为。销售,*是无证销售,第二是没有进口注册证的产品达到一定规模。

天津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3月2日
注册时间:2020年04月02日
UID:68264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