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与多位专业刑事律师组建刑事律师团队,业务范围为
一、会见疑犯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律师特有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可以会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除了律师和侦查机关以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允许会见。律师会见主要可以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的基本情况;
2、向嫌疑人了解案情,告知其犯罪构成条件和享有的法定权利;
3、询问嫌疑人的生活物质需要;
4、代为提交检举立功材料;
5、代为对刑讯逼供行为提出控告;
6、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了解案情
了解案情是刑事律师的法定权利之一。律师可以在介入刑事案件以后,通过和侦查机关积极沟通,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比如:涉嫌罪名、同案犯的情况、犯罪数额、涉案次数、嫌疑人在押期间的生活需要,等等。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嫌疑人的亲友对其在押期间的人身情况就无法得知,对于涉案案情,也只能向周边人员打听到非常有限的 信息,无法向侦查机关及嫌疑人正面了解。通过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同时在侦查阶段对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是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亲友必须尽早面对的问题。
三、出庭辩护
四、申请缓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被告人,考虑到其犯罪性质、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综合因素,判处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予以判处缓刑,我国对缓刑的控制相对严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判处缓刑。具体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3、释放后不至再危害社会;4、认罪态度好。
五、自诉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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